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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区频发坠落事故,安全保障刻不容缓

来源:旅游独角兽 发布:2022年07月25日 作者:何静 人气:532
2022年7月22日,湖北恩施地心谷景区发生了一起游客坠落事件。现场视频画面显示,一男孩在玩娱乐项目时,从悬空桥上坠落,吊桥上有人尝试营救,但是衣服脱落,人直接掉下了山谷.....目前虽无生命危险,但却导致男孩多处骨折。同时,在2022年7月22日当日,一名游客在游玩天津九山顶景区“步步惊心”项目时,突发身体不适导致昏迷,被悬挂在空中,在工作人员救助过程中不慎坠落,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2022年7月22日,湖北恩施地心谷景区发生了一起游客坠落事件。现场视频画面显示,一男孩在玩娱乐项目时,从悬空桥上坠落,吊桥上有人尝试营救,但是衣服脱落,人直接掉下了山谷.....目前虽无生命危险,但却导致男孩多处骨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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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时,在2022年7月22日当日,一名游客在游玩天津九山顶景区“步步惊心”项目时,突发身体不适导致昏迷,被悬挂在空中,在工作人员救助过程中不慎坠落,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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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天之内,两大景区的“步步惊心”游玩项目接连出事,两名游客各自从高空中坠落,一人受伤一人死亡,而这直接导致了公众对景区游乐设施安全性的极大失望,很可能对本就因疫情受到重大影响的旅游业又带来了沉重的打击。景区的安全保障问题一时成为了焦点,景区被推上了风口浪尖。
第一,实际上,对于景区而言,安全保障出问题除了会给自己带来舆论上的压力,也会带来责任上的承担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,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首先,景区内设立的各项游乐项目,尤其是像本案中的“步步惊心”此类高风险的游乐项目,其设施设备经营都必须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,符合相关管理规定。若项目设施设备不符合相关的规定,或者未经许可经营的,则可能会因为其经营或设施的不合法而被认定未履行相关的义务,从而面临责任的承担。
其次,在游客参与项目之前,景区应当对选择参加的游客进行安全风险的告知和提示(如安全标识、注意事项的警示等),对未成年作出特殊的准入规定,必要时进行安全培训。同时,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游客在游玩时发生安全事故,比如事先要求游客随身穿戴好合格的防护和救生物品,或者配备急救物品和符合资质的救生员,尽量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。
再次,因高空活动易发生危险,在游客参与过程中,景区也应当安排相应的巡查和急救人员,制定应急预案,以便在发生事故后及时救助,避免救助迟延或者不合适导致损害的扩大。在事故发生之后,景区更应当采取措施进行及时的救助,调动相关的人员及设施设备,尽最大努力的对发生事故的游客进行救助。
否则,若景区未尽到上述各个环节的安全保障义务,导致与游客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的,则将会面临相应责任的承担。
比如在上述接连发生的景区坠落事件中,游客身上穿戴的防护设施是否合格、景区是否在游客参与前进行安全警示告知和培训、是否配备符合资质的急救人员等都会影响景区责任的承担。
第二,景区除了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游客安全,尽量避免事故发生之外,为游客购买事故责任险也更有利于纠纷得到处理。
保险有时在人伤纠纷处理过程中非常重要。当事故发生后,特别是游客遭受的人身损害属于残疾或死亡时,游客的诉求往往会远远高于景区能够接受和承担的范围,若仅仅在游客与景区之间协商赔偿事宜,除非游客做出巨大让步或者景区有明显的过错,否则能够协商一致的可能性会大打折扣。
然而,若为游客购买了足额的、相对应的保险,保险公司的承担能力往往会比较高,其在游客与景区之间扮演的第三种角色,可以适当的调和各方之间的矛盾,推动协商赔偿事宜的进展。
最后,景区作为专业的旅游机构,应当在保障游客安全的前提下选择、安排设置游玩项目,了解游玩项目所处地形地貌、天气状况、危险地段防护等情况,并如实告知游客需要注意的风险点,安排了解情况的人带领游客,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、营救工作,签订相关免责协议,都是景区需要注意的点。景区在与景区内实际服务提供者进行合作时也需要审查资质、设定要求并明确责任承担主体,避免景区内事故发生带来的责任承担。
对游客安全的不负责任,无论是景区还是其他的涉旅企业,都会让自己陷入舆论和法律风险,甚至给整个行业带来不利影响,毕竟,安全是旅游行业顺利进行、发展的生命线!!!
若您对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,可咨询旅游独角兽何律师(17721967720微信同号)。